焦作优秀法官评选——党莉
2015-06-30 22:13:50 0跟贴
●人物档案:
党莉,女,1968年1月出生,汉族,法律本科,1995年考入焦作市解放区法院。工作20年,她审结的各类案件总计1500多件,无一错案。她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个人二等功,被焦作市中级法院授予十佳法官、思想作风整顿先进个人等荣誉,被解放区授予优秀共产党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等荣誉。
党莉自进入解放法院以来,一直工作在审判一线。她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积极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勇挑重担,经常主审或担任审判长审理疑难案件,特别是主审了一批类型新颖、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的案件。她细致、稳重、廉洁,善于带领团队。多年来,她总结出一套科学细致的审判方法,为法院树立了形象,赢得了荣誉。
爱岗敬业讲奉献 和风细雨化干戈
党莉深深地热爱着法官职业,并为之作出了无私的奉献。她先后担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民庭副庭长、审判监督庭庭长、刑庭庭长,无论在哪个岗位工作,她都能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工作中,她勇挑重担,主动承办大案、难案和典型案件,为了社会和谐稳定,为了保证案件如期审结,她全身心地投入审判工作,挤时间探索审判方法,超负荷加班办案。
党莉非常注重矛盾的化解工作,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她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2002年,一位年近八旬老人到法院打官司,状告邻居阻挠其排水。老人脾气不好,拿着拐棍敲着地板让党莉给他解决问题。考虑到老人的诉求合理,年纪又大,党莉走进社区找当事人做工作,一个小小的排水沟问题她就跑了几天。最终在社区干部的支持调解下,解决了老人的排水问题。“事情虽然小,但是对老人却是个大事。把矛盾调解了,老人的心情就会舒畅。”党莉说。
在民庭调解案件的经历深深地刻在了党莉心里。在后来的审监庭、刑庭工作,她都能熟练的运用调解手段,依法化解很多疑难诉讼。2005年,党莉调入审监庭当庭长。审监庭虽然案件少,可案件类型多,涉及到民事、刑事、行政,多数案件案情复杂,法律关系很难理清头绪。为了学习新的新业务知识,党莉的柜子里、办公桌上,摆满了法律书籍和各种司法解释用书,从而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在系列案件的处理上,稳妥且有成效。
2010年,一件陈年老案交到了党莉手里:5名业主倔强地和自己的开发商打了5年的官司,还在坚持。5年来,人还是那些人,证据还是那些证据,争执还是那些争执,问题没有解决一点。党莉一边看着厚厚的案卷,一边思索该从什么地方下手。在和双方当事人接触中,党莉觉察到双方虽然还在据理力争,但实际上都已经非常疲惫。她看准时机,从双方多年的诉累中劝解双方放弃成见,迈出和解的一步。功夫不负有心人,原被告最终同意调解,矛盾得以化解。“只要党庭长在,没有解决不了的矛盾”,同事们这样表达他们对党莉的信赖。在党莉的带领下,该院审监庭荣获“焦作市先进审判庭”。
创新工作新举措 提升审判高质效
2012年党莉转到刑庭担任庭长,她积极转变审判观念,做到“当严则严、当宽则宽,罪责刑相适应,罪当其罚”。她恪尽职守,依法严厉打击犯罪分子。在保证审判质量的同时,还争取使案件审理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而不是就案办案,尤其是涉及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案件。此类案件,如果民事赔偿部分处理不好,极易引起被害人或其家属的激烈情绪,激化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因此在办理刑事附带民事的案件过程中,她总是尽最大努力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大限度地维护被害人的利益,查明各方责任,安抚被害人情绪,取得了很多意想不到的审判实效。“干着刑庭的活儿,还把民庭的家底儿给带过来了。”
党莉在刑庭创新工作措施,在全市率先开展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工作,针对侵财、食品安全、酒驾等类型案件,逐步探索形成了“轻、快、稳、准”的轻刑快审模式,一方面有效提升了办案质量和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另一方面进一步落实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更好地实现了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刑罚目的,被告人均服从判决,无一人上诉,无一起抗诉,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实现了预期目标。焦作市中级法院对此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在解放区法院召开现场会,予以推广。她所负责的刑庭被省院授予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案件先进单位,被市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在多年的审判工作中,党莉坚持原则,以身作则,探索创新,廉洁办案,以实际行动树立了人民法官公正、廉明、高效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