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历史人物系列报道十二
2015-05-18 09:29:50 1跟贴
司马迁写史记(项维仁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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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迁《史记·酷吏列传》中记载了一位官运亨通、顺风顺水的酷吏——杜周的故事。杜周从一个小小的廷尉史起步,最终坐上全国“司法部长”的宝座,深得汉武帝的赏识与信任。他对法律本质的“独特”阐释,对量刑标准的“精准”把握,宛如一面魔镜,还原出专制主义封建社会环境下法律“人治化”的突出特征。
唯上是从的“官场经验”
杜周(?至公元前94年),南阳杜衍(今南阳市)人。杜周曾是酷吏义纵手下的爪牙,由于办事得力深得义纵欣赏,就推荐他做了廷尉史,在张汤手下做事。张汤也很欣赏他,不久杜周就当上了御史。朝廷派他到边境去治理边卒逃亡的问题,杜周执法严苛,“所论杀甚众”,用血淋淋的屠刀很快解决了问题。杜周“执法如山”、“雷厉风行”的办事风格很受汉武帝的赏识,很快就被提拔为御史中丞。这一干就是10多年。
《汉书·杜周传》上说杜周为人“少言重迟,而内深次骨”,说话很少,神情庄重而行动迟缓,但内心却非常阴险毒辣,用法深刻至骨。杜周做廷尉的时候,其办案之严苛与张汤相仿,但除此之外,杜周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办案时根本不管法律条文,而只关注“上面的意思”。他特别善于观察揣摩皇上的心思,“上所欲挤者,因而陷之;上所欲释者,久系待问而微见其冤状”,对于犯罪嫌疑人,如果觉得是皇上想要排挤铲除的,必将其置于死地而后快;如果是皇上想要赦免的,就暂时不结案而千方百计寻找他的“冤情”,最终将其从轻发落甚至无罪释放。
有个门客实在看不下去杜周的“唯上主义”,就责备他说:“君为天下决平,不循三尺法,专以人主意指为狱,狱者固如是乎?”(古代的法律条文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上,后来就用“三尺”一词指代法律)就是批评杜周办案,不以法律条文为准绳,而专门迎合皇上的口味,唯上是从。判案的人难道应该是这样的吗?对于这样的质疑,杜周心理早有准备,他说:“三尺安出哉?前主所是定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法律是从哪儿来的?从前的国君认为对的就写成法律,后来的国君认为对的也定成法令。法律本质上就是君主的个人意旨,哪有什么亘古不变的法律可循呢?
很显然杜周没把门客“当外人”,他的回答很实在,很“接地气”,似乎某种程度上还在向对方传授自己的“官场经验”。杜周对法律本质的诠释,毫无疑问是他多年官场历练、人生经验的总结。他深知自己的官帽能不能戴得长久,官位能不能步步高升,完全取决于皇上的心情!仕途之路要想走得平顺,就必须“唯皇上马首是瞻”,皇上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就是他执法量刑的唯一标准。杜周对封建法律实质的诠释发人深省,宛如一面魔镜,还原出专制主义封建社会环境下法律“人治化”的突出特征。
司马迁“李陵案”
等到杜周做了廷尉,处理皇帝交办的案子就更加多了,他的“酷烈”作风愈加得到了彰显。据史书记载,那些位居二千石的官员被杜周惩办的,前前后后不下百余人。当时,郡太守、丞相和御史府的案件都要交送到廷尉处处理,“一岁至千余章”,一年就有1000多个案件。大的案子往往牵连到100多人,小的也会牵连到数十人,那些被参的人,远的身处数千里之外,近的也身处数百里。会审时,狱吏便责成这些人按照起诉书来认罪,如有不服罪者,就会毫不犹豫地大打出手,“以笞掠定之”,用冰冷的鞭子解决问题。街上的老百姓只要听说狱吏要来抓人了,就吓得纷纷拼命逃匿,宛如惊弓之鸟。“廷尉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吏所增加十有余万”,廷尉和京师各官府的监狱关押到的罪犯多达六七万人,一般官吏所增加的罪犯多达十万多人!
受“李陵事件”牵连的史学大家司马迁下狱后,就是落在了杜周的手里。
天汉二年(公元前99年),正当司马迁全身心投入撰写《史记》之时,却突遭飞来横祸。这年夏天,李陵兵败投降匈奴的消息传到长安后,汉武帝十分恼怒,满朝文武见到皇帝生了大气,纷纷落井下石,指责李陵罪不可赦。武帝询问太史令司马迁的看法,为人正直善良的司马迁十分痛恨那些见风使舵的大臣,尽力为李陵辩护,说:“李陵平日孝敬母亲,对朋友讲信义,爱兵如子,常常奋不顾身地急国家之所急,有国士风范。如今他一旦战败,那些为保全身家性命的臣下便攻其一点而不计其余,实在令人痛心!况且李陵只率领五千步兵,深入匈奴,孤军奋战,已杀伤了许多敌人,战功不可磨灭。在救兵不至、弹尽粮绝、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他仍然奋勇杀敌,就是古代名将也不过如此。李陵战败后之所以没有自杀,而是投降了匈奴,一定是想寻找适当的机会再报答汉室啊!”
司马迁讲得句句在理,没想到武帝根本听不进去,反而认为他是在为败军之将李陵狡辩,并有诋毁贰师将军李广利之嫌,于是下令将司马迁打入大牢治罪。李广利是武帝宠妃李夫人的哥哥,起初,武帝派李广利率领大军出征,只令李陵协助运输辎重,后来李陵遭遇单于主力战斗,李广利却少有战功。
司马迁被关进监狱后,他的“案子”落在了臭名昭著的酷吏杜周手里。一向善于察言观色、维上是从的杜周,自然不会轻饶司马迁。在狱中,对司马迁实行了各种肉体和精神上的残酷折磨。但生性倔强耿直的司马迁始终不屈服、不认罪,最终司马迁还是被判死刑。
据汉朝的刑法,死刑有两种减免办法:一是拿50万两黄金赎罪,二是受“腐刑”。司马迁当然拿不出这么多钱赎罪,而腐刑既残酷地摧残肉体,也极大地侮辱人格。司马迁当然不愿意忍受这样的刑罚,悲恸欲绝的他甚至想到了自杀。但他又想到,“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如果自己这样死了,真是轻如鸿毛!为了完成《史记》的撰写,实现自己人生的价值,他毅然选择了腐刑,这才有了史学巨著《史记》的问世,也使得司马迁得以用一支史笔书写大作《酷吏列传》,对心狠手辣、执法酷烈的酷吏们予以坚决还击!“从谀”善终
也许是杜周用法过于严酷,得罪了许多人,后来,他一度被废。之后,杜周又做了执金吾(官名,掌京师治安),这期间他又逮捕并严厉处置了桑弘羊、卫皇后的兄弟子侄等。武帝认为他“尽力无私”,于天汉三年(公元前98年)提拔他做了御史大夫。4年后,即太始三年(公元前94年),杜周病逝。
杜周的官运亨通给整个家族带来巨大的福祉。他有两个儿子,分别做了河南、河内两郡之太守。和他们的父亲一样,这两名太守“工作”起来也是酷烈异常,史书记载说“其治暴酷皆甚于王温舒”,比王温舒(西汉酷吏)还要厉害,可谓“子承父业”。杜周为官努力模仿张汤,但远不如张汤廉洁。张汤为廷尉、御史大夫10余年,临终家产“不过五百金”。杜周当初做廷尉史时,家里很穷,只有一匹劣马,等到他位列三公时,“家资累巨万矣”,且终西汉之世,子孙相继为高官,可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杜周虽然执法酷烈,但他善于察言观色,司马迁说他“从谀”,可谓一语击中。正因为他“从谀”,奉行“唯上主义”,小心逢迎皇帝的心思,才成就了他个人及其整个家族的“荣耀”。在君主专制的封建社会里,皇帝就是一切,杜周的官运亨通、顺风顺水似乎是“必然”的。
后记
任何一个酷吏的做法都是对法律和人权的践踏,而历史上的酷吏不绝如缕,无论是汉代的张汤、杜周,唐代的周兴、来俊臣,还是明代的东厂、西厂和锦衣卫,归根到底是皇上已将其作为铲除异己、维护统治的得力工具。而酷吏的下场往往也难得善终,有人将酷吏比作皇帝手边的一块抹布,看到哪里“脏”了,就随手“擦干净”,抹布用得久了,自然污迹满满,臭不可闻,最终被毫不留情地扔进垃圾桶,就成为其必然的结局。
皇帝用酷吏,摆平异己力量,是维护其统治,皇帝杀酷吏,则是“顺应民心”,彰显“政治清明”,总之,皇上坐收渔利,而酷吏再“酷”,也终究不过是寄生在皇权身上的一颗毒瘤,终有一天会被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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