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司法鉴定管理体制

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形成

2014-04-17 16:39:42    0跟贴

   记者24日在举行的全国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随着司法活动日益复杂化、专业化,人民群众对司法鉴定的需求日益增长。2011年,中国司法鉴定案量达到136.6万件,其中法律援助司法鉴定3.1万件,保障了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在会上表示,目前中国司法鉴定统一管理体制已经基本形成,司法鉴定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的轨道,为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据了解,近年来司法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鉴定制度。一是法医、物证、声像资料“三大类”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已经建立;二是侦查机关和军队所属司法鉴定机构纳入了统一管理体制;三是在全国选出10家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着力解决多头重复鉴定、久鉴不决等问题。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部成立了司法鉴定管理局(处),共配备司法鉴定专职管理干部1124人。23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成立了省级司法鉴定行业协会。

  据来自司法部的统计,截至2011年底,全国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有5014家,司法鉴定人达到52812名。司法鉴定机构中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医疗机构等国有资源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占机构总数的72%,司法鉴定人员中80%拥有本科以上学历,67%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中包括一批“两院院士”、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和学科专业带头人,司法鉴定能力水平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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