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树韫
2014-04-17 16:34:03 0跟贴
1987年,迈出中国政法大学校门的郝树韫被分配到沈阳市公证处工作,至今历任公证员、业务部部长、沈阳市第一公证处副主任、主任、辽宁省公证协会副会长和沈阳市公证协会副会长。9她无论身在何处,身居何位,都有一颗热情为民的心,一股勇于开拓的劲,多年如一日,把自己的一片深情倾注在公证事业的蓬勃发展上。在她的带领下,沈阳市第一公证处先后被评为辽宁省公证系统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先进单位、沈阳市巾帼明星岗先进单位、沈阳市司法局公证服务质量年和公证管理年活动先进单位,办证数量和办证收费逐年递增,喜获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郝树韫本人也以其骄人的业绩被评为沈阳市司法局争创四个一流优秀领导干部、优秀公证员、荣记三等功4次,2008年被授予沈阳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在刚刚结束的中国公证协会五届九次常务理事会议上被评为全国优秀公证员。
刻苦学习 带头钻研
船的力量源于桨和风,人的力量源于信念和理想。郝树韫凭借其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和对公证事业的满腔热血,凭着“永远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祖国、忠于法律”的铮铮誓言,在公证事业的道路上奋力拼搏前进。毕业于名牌大学的她深知“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道理,多年来从未放松过自己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她利用个人休息时间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制理念,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良好的政治素养,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公证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在业务学习方面,虽然她的法学理论功底相当扎实,但是她并未因此而骄傲自满。她深知“坐在”毕业证、学位证上就会不思进取,逐步僵化落后。所以多年来,她始终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熟练掌握经济、民事、涉外等公证业务,深入研究,积极探索,注重总结公证工作经验教训,她多次在全市公证处主任、公证员培训班上作公证专题讲座,对加强公证管理、提高公证业务水平和质量、处理疑难投诉案件等提供了很好的实践经验和指导意见,研究和探讨涉及公证业务、社会法律方面问题的多篇理论调研文章,分别刊登在有关刊物上。
郝树韫刻苦学习、带头钻研的精神带动了全处同志,大家纷纷自发学习,使得市第一公证处转变为一个学习型的公证处,公证文书质量合格率、群众满意率、公证员及辅助人员的培训率均达到了100%。
真情服务 热诚奉献
毛泽东同志说:“我们的一切干部,不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人民服务。”郝树韫将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铭记在心间,更体现在行动上。
为了提高公证处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郝树韫在公证处推行了“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履约守信制”,在制定的《公证质量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违约承诺、出现瑕疵公证书、出具错证、假证、因公证错误导致民事赔偿的”公证员及相关人员要承担的责任及经济赔偿,并建立和完善了执业责任追究制,教育公证员要正确处理好公证质量与服务质量的关系、公证质量与公证收费的关系、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切实加强公证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教育,构建质量监管长效机制,有效遏制重经济效益、轻公证质量的问题发生。
她还大力进行公证处的内部机构改革。为了进一步完善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水平,使公证工作更加有序化,她对处内机构设置进行调整,使责权利得到了统一。
郝树韫坚持严把质量关。她深知只有规范审批才是保证公证质量的中心环节,一定要明确审批人的审批范围和职责。她制定了《关于案件审批的分工和责任》,做到责、权、利统一,明确区分承办人、审批人的责任,变事后追究为事前预防,并坚持重大疑难公证事项集体讨论制度。
针对社会上的假身份证、假文凭、假证明材料等现状,她要求公证员对当事人的身份及身份证进行查验;毕业证书要上网查询,并填报《毕业证书查询单》存入卷中。在办理继承案件时,她要求公证员要认真履行一证一调查、核实的办证程序,为了减轻当事人的负担,她特意配备了专用车辆供外出调查时使用,虽然增加了公证工作的成本、加大了公证员的工作量,但是确保了不遗漏法定继承人,确保了公证书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为了确保公证文书的质量,郝树韫坚持公证卷宗定期检查、抽查,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对卷宗进行检查、把关,并填制《公证卷宗抽查、检查记录表》装入每个公证人员的诚信档案中,作为衡量办证水平的依据之一。每次卷宗检查后,都要找办证人就卷宗存在的问题进行面对面地探讨和研究,并开大会针对共性和突出的各种瑕疵和问题进行讲评,统一认识、统一办证要求。在她的坚持下,“质量就是生命”的理念已深入人心,大家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增强了,公证文书质量也得到了明显提高。
郝树韫在工作上与时俱进,运用高科技手段,发挥公证信息平台的作用,进一步规范办证流程和收费标准。她将所有公证案件的受理、审查、审批、出证、收费、存档等办公流程全部纳入信息平台建设,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办证流程,充分发挥信息平台作用,使公证工作更加规范化。并根据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司法局联合下发的《辽宁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制定了《沈阳市第一公证处公证中文、外文收费明细》,使涉外公证收费在全处统一标准,避免因公证收费上下幅度导致的处内收费出现差异,引起当事人对收费的质疑。并重新购置和更换了较大存储量的服务器,公证员办证时增加了民事类当事人拍摄照片功能,照片输出后由当事人签字确认,作为公证材料存入卷宗,同时电脑自动存档,增加防范手段,避免和降低了公证员的执业风险;规范了常用民事类、贷款合同类公证的告知书和谈话笔录,完善公证告知程序,减轻公证员的办证负担;同时增添了法律、法规查询功能,便于公证员及时查询各相关法律规定,并要求出具的涉及房屋权属转移类的委托书公证,证词后均增加附件内容即“本公证书后附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这一做法方便了当事人办理房产手续,提高了办事效率,得到市、区房产部门的欢迎。
这层层把关的认真态度正是缘于她深知自己从事的公证事业关系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在2008年全市公证卷宗质量检查中市第一公证处的卷宗达到全优水平,并在全省公证卷宗质量检查中名列第一。
郝树韫不但积极为当事人服务,作为领导的她,本着“领导就是服务”的宗旨,积极为公证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她增加了职工的福利待遇,关心职工的生活和健康,建立了健身活动室,购买了健身器材,早、中、晚三个时间段开放,在规定时间内员工可跑步、蹬车、按摩等健身,也可以下棋、玩扑克等娱乐活动;创造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增强职工的健身意识。为全体员工办理了“个人交通意外伤害保险”。为了保障公证员的基本收入,减轻因转制带来的压力,减少后顾之忧,设立了“风险工资基金”,按收入的1%提留,作为公证员生病住院、休产假、指派参加培训、考察、学习期间的工资支出。正是她这种周到细致、无微不至的关怀为她赢得了全处同志的一致好评。
在努力工作,服务当事人、服务公证员的同时,郝树韫始终没有忘记是国家培养了自己,始终没有忘记是社会造就了今天的她。工作中,她密切关注“民生问题、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证事项,激发和引导公证人员的奉献精神,很好地坚持了“遗体捐献公证”绿色通道,几年来免费办理此项公证五百余件,为了方便当事人她还指定每周三为遗体捐献办理日,由两名公证员具体承办,做到即时受理、即时出证,避免当事人来回往返。她积极配合棋盘山旅游开发区办好“蚁力神”破产相关公证工作,先后出具了现场监督、继承权、委托代领款等类公证书,涉及保证金清退款8000余万元,全额免收公证费20余万元,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广大养殖户的赞誉。在四川汶川地区发生8.0极地震时,她号召全体公证人员以各种方式先后三次向灾区捐款,同时将地震发生当天(即2008年5月12日)的公证收费21900元通过沈阳市公证协会捐献给地震灾区,表达了公证人对灾区的一片爱心。遗嘱公证是公证类型中耗时长、收费低、易纠纷、程序复杂的一种。为了方便办证、严格程序,她专门设立了遗嘱公证“录音录像室”,采取“提前预约、备齐材料、减少往返、上门服务”的方式,满足当事人,特别是老年人申办遗嘱公证的愿望,要求公证员办证不挑肥捡瘦,不相互推诿,真正做到了简单公证、疑难、复杂公证事项一样办理、一样服务。正是她这种真诚奉献的精神感动了当事人,受到了当事人的赞誉。
一身正气 廉洁奉公
在金钱无孔不入的时代,郝树韫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她深感自己重担在肩。在公证工作中,她毫无私心,面对一些人的金钱利诱,她一身正气。有些人在知道她是公证处主任后,就主动和她拉关系,想方设法套近乎。但她始终保持着清醒的头脑,保持党性原则,依法、严格公证。
有一次,一位熟人找上门来申请办理继承公证,想少写继承人,并递给郝树韫一个信封,说:“这是好处费。”被郝树韫义正词严地予以拒绝,对方灰溜溜地走了。像这样拒礼、拒吃请的事例,到底有多少,恐怕连郝树韫自己也数不清。郝树韫将一颗赤子之心完全扑在公证工作岗位上,甚至生病发着高烧仍然坚守岗位。像她这样真诚奉献、廉洁奉公、关心同志、无怨无悔的干部,能不让全处同志为之动容和更加勤奋敬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