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洛龙区安乐镇栖霞宫村违规建房无人管
2015-09-28 17:12:10
违建房屋
我们是洛阳市的居民,因发现洛龙区安乐镇栖霞宫村二组村民张恩伟于2012年没有经过任何部门的行政审批(包括该村委会没有批准),在不具备任何建房、售房资质的情况下,私自在村集体的土地上建房、售房(建房约18套,建筑面积约4500平米),并且对外出售这些房屋时宣称是出售法院拍卖房屋!我们依据各种相关证据,依据现行法律规定认为张恩伟的行为已经涉嫌:非法经营罪、合同诈骗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偷(逃)税罪等罪名。
我们曾经针对张恩伟建房、售房获取利润达600多万元以及为了达到顺利建房、售房,不惜向村委的个别领导送巨额“红包”的事情,并且当地区、镇政府为了阻止张恩伟在集体土地盖房的违法行为,曾经组织人员多次进行强行拆除。但时隔不久,张恩伟不知使用何种神通又继续修盖,始盖成现在模样,而对外大肆出售!我们曾经多次向安乐公安分局、洛阳市政法委、洛阳市委毛书记、现任陈雪峰书记、中纪委驻河南督察组反映张恩伟的犯罪行为。两任书记、中纪委驻河南督察组均多次对此案进行批示,勒令洛阳市政法委予以依法处理!安乐公安分局在多次推诿不过的情况下迫于无奈勉强对我们反映的事情进行调查,因为他们不情愿管这个事情,纯粹为了应付我们,就在极力收集对方“无罪”的证据后,对我们所提供的各种证据充耳不闻、视而不见,一纸不立案通知书打发我们了事!可是对我们所提出的各种问题,他们是张冠李戴、答非所问!
针对张恩伟建房、售房获取利润达600多万元事情,我们曾经多次向洛龙区地税局反映情况,洛龙区地税局在经过调查后,告诉我们:张恩伟的行为确实构成犯罪,可是由于安乐公安分局拒绝接受洛龙区地税局的报案材料,并且张恩伟是个人而不属于企业,税务机关不能像对企业那样查封其账户!法律对税务机关没有赋予对个人偷漏税的违法行为相关执行权力,所以对张恩伟没办法!